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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爆破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作者: 万鸿安爆破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4-28 浏览: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爆破说明书要求、规程中关于爆破的有关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四人联锁” 爆破制度。 

  4.按规定领取爆破用具及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专用非金属容器内,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中途逗留。 

  5.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班长指定专门人员运送,运送爆破材料人员所乘人车他人不得同时乘坐。 

  6.检查发爆器和母线,保证完好可靠。 

  7.按一循环所需数量装配好引药并摆放在炮药箱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不准随地乱放。 

  8.对工作面附近洒水灭尘,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 

  9.按照爆破说明书规定进行装药、装填炮泥、联线。 

  10.班长设置警戒,认真执行“去二回一”制度,确认无误后,联炮线,退出爆破地点,沿途敷设并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11.进入发爆地点,按规定发出三次爆破信号后,进行起爆。 

  12.摘下母线、扭结成短路,拔下发爆器手把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3.迎头炮烟排除后,检查瓦斯浓度和爆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14.如有残瞎炮,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5.爆破结束后,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 

  16.装完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17.整理好爆破工具、材料,填好消耗单,当班剩余爆破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 

  18.将发爆器、理研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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